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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 5 February 2012

我说

上一篇我提到了大哥说的事情,这一篇就轮到我说说自己的事情吧。
在去年的十二月,我第一次一个人出国去新加坡参加青年大会。
那是一个很奇妙的6天旅行。
我看到了很多事情,历历在目。

我看到了,那不堪打击的友情。
那一班,平时称兄道弟的人,在我飞去新加坡的时候,在我身后说的那些话。
我永远永远也不会忘记。
那一个,在别人攻击我的时候,不停的撑我的人,我永远都会记得他所做的一切。

我看到了,那上帝要我看到的事情。
诱惑和交易。
在新加坡回来之后,我用属灵的角度去看待很多的事情。真的看见了很多的诱惑。
举个简单的例子。猪肉,那让每个人都垂涎欲滴的肉。
想到它肥滋滋的肥油,然后再抹上一层糖浆然后拿去烧烤。
那时多么的吸引啊,一连两天都让我看到这一个叉烧。

试问,一个普通人知道和尚不吃肉,那他还有可能会故意把肉放在和尚面前吗?只有一个"人"会这么做罢了。

所以大哥说,要做取悦上帝的事情,不无道理的。
上帝给我的,只有我懂。别人是看不到的。

他给我的,不一定是我想要的,但一定是最适合我的。就向我的爸爸妈妈一样。
他们的经历让他们知道什么对我是好的,什么是坏的。
凭信心相信上帝,就是我现在了解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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